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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官方抖音号“清风云南”发布了“玉溪市峨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江管理所所长李永祥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白酒共5瓶(合计100元),并参与饮酒”的短视频,不少网友在评论区中提出质疑,认为20元一瓶的酒“不值得”处分。对此,玉溪市峨山县纪委监委表示,该县明确公务接待禁止饮酒。
对于公务员饮酒,玉溪市有过严格的“禁酒令”,即工作日禁止饮酒。当事人既然是公务员,理应遵守规定,不能在工作日饮酒,这与酒的价格无关。这样的处分,没毛病。
至于为什么要出台“禁酒令”,想必这个问题大家都明白。从前,少数党员干部公款吃喝,酒局不断,不仅败坏党的形象,还容易滋生腐败,对此,群众深恶痛绝。
党员干部违规饮酒,是“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不可小觑。一顿饭、一杯酒,看似事小,却有可能是违纪违法的肇始。禁止公务接待饮酒,是希望公务员遵守禁酒令,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那么,广大党员干部理应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从这个角度,作为单位领导,李永祥明知故犯,被处分是“错”有应得,而非当地纪委监委小题大做。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李永祥被处分,虽引发了部分网友的质疑,但经当地纪委监委的澄清释疑,公众恍然大悟。这也为其他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它时刻提醒着党员干部,唯有敬畏法规,心存底线,慎独自律,才能始终保持清廉的本色,让作风建设这张金色名片熠熠生辉。(黄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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