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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星股份”,836717.BJ)今日在北交所上市。截至今日收盘,瑞星股份报4.97元,跌幅1.97%,成交额9930.33万元,振幅12.82%,换手率59.95%,总市值5.70亿元。
瑞星股份主要从事城市燃气输配系统中调压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包括调压器类产品、调压装置类产品和压力容器类产品。
股东谷红军直接持有公司5,760万股股份,发行前持股比例为66.98%,发行后持股比例为50.23%(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48.41%(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3年1月17日,谷红民与谷红军签署了《关于对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协作决策之一致行动协议》,确定一致行动关系。
瑞星股份本次发行数量为28,680,000股(不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32,982,000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瑞星股份的发行价格为5.07元/股,保荐人、承销商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保荐代表人为周曼、廖高迁。
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407,600.0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357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截至2023年6月21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407,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4,972,679.3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434,920.68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8,68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91,754,920.68元。
2023年6月13日,瑞星股份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分别用于研发中心项目、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
瑞星股份发行费用总额为24,972,679.32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6,805,626.37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为13,716,981.13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5,549,497.98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2020年、2021年、2022年,瑞星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7亿元、2.10亿元、2.0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729.29万元、4347.64万元、3760.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306.01万元、3744.87万元、3525.1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87亿元、2.32亿元和2.1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84.02万元、6396.02万元和5011.12万元。
2023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为3,193.96万元,同比增长35.1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2.12万元,同比增长181.2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5万元,同比增长237.3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04.73万元,上年同期为840.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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